7月13日,省司法厅在汉举行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湖北律师欢送仪式。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马安骏同志出席欢送仪式并讲话。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部分2012年和2013年志愿律师,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欢送仪式上,陈明刚等3名2012年度志愿律师分别介绍了自己从事“1+1”法律援助行动的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并与新一批志愿律师就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志愿者以及到服务地之后怎样进入工作状态、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范倜、陈建军、熊燕斌、李琼、郑进东律师5名2013年度志愿律师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表示将以我省优秀志愿律师为代表,不负各级领导和广大律师的期望,认真工作,全力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马安骏同志在欢送仪式上充分肯定了我省自2009年以来,“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代表省司法厅党委对各位律师志愿者表达了深切敬意和诚挚谢意。马安骏同志要求志愿律师在服务期间,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注意协调好与有关方面的关系。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完成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做好服务活动的工作记录,为后期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有益经验。马安骏同志希望志愿律师要学会克服困难,学会自我保护,将“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作为锻炼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的极好机会,在新的岗位上,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树立湖北律师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省先后选派了四批16名律师志愿者参加这项工作。四年来,志愿律师在西部贫困地区,克服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为当地的困难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协助开展普法宣传,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我省选派的杨彦萍律师更被评为“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第五批律师志愿者杨彦萍、陈明刚、查保奇、郑朗生、范倜、陈建军、熊燕斌、李琼、郑进东等9人将分别赴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西藏等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其中,杨彦萍律师是连续第四年、陈明刚、查保奇律师是连续第三年、郑朗生律师是连续第二年参加志愿服务。